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引导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提升质量和效益,根据《颍泉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并经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授予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安徽龙和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19-2020年度颍泉区区长质量奖”,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标杆引领作用。全区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以质取胜、追求卓越绩效,不断增强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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