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各镇、各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告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完成全区地方性统计调查,审批区直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统一组织全区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研究拟定区及乡镇办事处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6、协助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
农业统计股
工交、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人口、贸易统计股
三、二级机构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统计法规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