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稳定低生育水平,制定全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与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具体办法,抓好工作落实。
2、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与有关部门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对人口统计数据进行逐月分析研究,及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建立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信息管理。
3、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严格生育审批程序,做好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4、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5、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检查指导区站、镇所、村室的服务网络建设和业务工作,围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的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6、为区财政部门编制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草案)提供依据;与纪检、财政、审计、法院、公安、卫生等部门,落实、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对性别比案件的综合治理。
7、做好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综合治理。
8、负责指导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优惠政策。
9、加强全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抓好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不断提高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10、开展计划生育调查研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对基层典型和经验,在全区总结推广。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电话:2617222)
搞好各科室协调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助手;负责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负责会议的协调、准备、组织工作,做好来文、来电和本委文件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委机关、二级机构的组织人事管理,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负责委机关的财务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全区计生系统经费投入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委机关后勤服务及车辆、文书档案管理以及其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股(电话:2617107)
负责检查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拟定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政策咨询、解释;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负责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的政策把关和监督检查;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协调纪检、公安、卫生等部门,加大对性别比案件的综合治理;负责对申请再生育的事宜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及时落实区政府受理委托的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等。
3、计划统计股(2617222)
负责制定年度人口计划及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指导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落实好人口计划、人口统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并组织督查、考核,作出质量评估;负责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规划、指导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指导、监督、检查育龄妇女信息管理、WIS系统使用和管理;分析研究全区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实行统计监督,为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决策依据;编制统计资料,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计划生育报表和数据的及时、准确上报,按要求发放生育证。
4、宣传教育股(2617222)
负责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及时收集、整理全区计生系统的重大事项,先进典型,按时做好计生信息报道的上报工作;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理论研讨;负责“关爱女孩工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宣传;负责制定全区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镇、办事处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和优生优育的知晓率;负责基层人口学校的监督管理。
5、科学技术股(2617222)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检查区站、镇所、村室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的初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孕环情监测、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负责科技报表及时、准确上报;负责生殖保健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对服务站、所医疗文书规范进行审核把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二级机构
1、协会
负责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调研和指导;指导基层、协会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并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指导基层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指导基层协会做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评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2、流动人口办公室(2581161)
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指导、督促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及规范;负责对农村镇、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台账、微机录入等资料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负责登录国家、省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接收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分解到镇、办事处,并将收集汇总,上网反馈;负责对全区流动人口数据的收集、上报,并进行分析,指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计划生育服务站(2562737)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和避孕节育咨询,向受术者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对本站及镇、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村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政策、技术知识和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承担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的落实;管理、发放避孕药具并进行使用技术指导,收集情况,反馈信息。
4、计划生育执法队(2293129)
负责对委批转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认真登记,及时调查,按期结案;指导、配合好镇、办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执法文书,确保卷宗规范;做好对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信访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