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闻集中学篮球场维修工程项目询价文件
2008-09-05 10:42:00  作者:  来源:区政府采购办  浏览次数:61  

项目编号:YQZC2008C084

 

受阜阳市颍泉区闻集中学委托,我中心对阜阳市颍泉区闻集中学篮球场维修工程项目进行询价,请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前来投标报价。

一、资质资格及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注册的施工资质企业。

2)不得挂靠和借用他人名义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3)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需要,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三、工程概况及要求

1)工程量:篮球场地基础夯实,铺设15厘米厚混凝土面; 篮球场长40,36,建设面积约1440平方米。

2)工期:投标人按工程量自报工期。

3)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明所用建筑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

4)水电管等材料的预埋根据现场情况另定。

5)工程的验收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施工安全

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单位须交纳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2)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不响应而被取消资格。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退还(无息)。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付款方式

工程主体完工后付工程总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付工程总价的35%5%质保金一年内结清。

八、违约责任

如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0%对乙方予以处罚。

九、评 标

1)在评标过程中,直至宣布中标单位之前,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信息,均不应向投标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透漏。

2)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3)评标委员会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主要材料、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原则上合理低价中标。

十、中标合同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一、说明

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所有税费、利润以及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材料的价差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出直接费以外的各项取费的比例。

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截止日期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1000分。

    开标日期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会议室(阜阳市北京西路)

联系电话:0558-2618530(传真)、2618507

 

 

阜阳市颍泉区政府采购中心

00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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