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08〕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阜政办〔2008〕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公务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安全责任,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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